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最美湖州人” 人物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发布时间:2023-10-20浏览次数:10

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持续开展“最美湖州人”主题宣传活动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最美湖州人”人物推荐选树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持续深化“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”实干争先主题实践,通过推荐、遴选、审定、宣传等过程,充分展示湖州这座城市的最美“面孔”,展现在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中锐意进取、敢于担当、攻坚克难、无私奉献的群众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凝心聚力共同讲好“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”的精彩故事。

二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  

建立选树活动组委会,由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任组长,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、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,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新闻传媒中心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和市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。

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设在市委宣传部。

建立选树活动推选委员会,由市委宣传部、市直机关工委、市新闻传媒中心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等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组成。

三、推荐要求

推荐的人物要体现年度性、新闻性、影响力,主要包括:在本年度作出突出贡献、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群体;在深化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中锐意进取、敢于担当、攻坚克难、无私奉献的个人或群体;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事迹突出感人并受到中央或省、市内媒体广泛关注和宣传报道,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个人或群体。

四、推荐办法

2023年每季度选树出来的“湖州好人”优先作为“最美湖州人”的推荐人选,按照推荐人物要求,各区县推荐3至5名,各部门推荐1至2名。请将推荐材料于2023年10月31日前上报,电子邮箱:hzxcbxcc@126.com,联系人:蔡玲艺,19884260087。

五、推荐程序

1.推荐人选阶段(2023年10月底前)。部署落实2023年度人物推选工作事宜。市级有关部门及各区县委宣传部负责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候选人,以区县和部门为单位组织推荐人选。

2.初评遴选阶段(2023年11月上旬)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,对照推荐要求进行初步遴选,按照1:2比例,提出40名候选对象。组织召开选树活动推选委员会会议,确定产生25名入围对象。

3.公示投票阶段(2023年11月中旬—11月下旬)。将25名入围对象及其事迹在“南太湖号”客户端、“文明湖州”微信公众号公示,同时接受公众投票。公示期间,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正当手段拉票等情况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
4.终评审定阶段(2023年11月底前)。选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综合公众投票和推选委员会成员投票,提出20名拟定人选,提交活动组委会审定,最终产生2023年度“最美湖州人”年度人物10名和提名人物10名。

5.公布宣传阶段(2023年12月-2024年1月) 。由市新闻传媒中心组织采制20位年度“最美湖州人”的事迹展播片,在“南太湖号”“文明湖州”等平台集中宣传。适时举行2023年度“最美湖州人”人物选树颁奖仪式,做好后续媒体宣传报道,大力宣传“最美湖州人”,引导人们见贤思齐。

   六、有关要求

   1.推荐工作按照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区(县)的推荐工作由各区(县)委宣传部牵头负责,同时,推荐名单须征询各地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、税务局等部门意见,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和群体一律不得推荐。市直有关单位推荐的名单由部门负责,参照各区(县)征询相关部门意见,切实把好关口。

2.被推荐个人和群体的推荐材料按照要求的文本格式进行填写(具体要求见附件),并附2寸证件照一张。


附件: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最美湖州人”推荐选树工作的通知.doc


中共湖州市委宣传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0月16日